据洛阳市政府最新征地信息,拟征收李村镇等2个镇、李南社区(村)等8个社区(村)集体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共计41.6944公顷(约626亩),拟作为住宅用地、科研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伊滨征地再次启动!626亩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1年度第十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1〕67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李村镇等2个镇、李南社区(村)等8个社区(村)集体农用地35.4406公顷(其中耕地30.9327公顷、园地0.2788公顷、林地2.1533公顷、其他农用地2.0758公顷)、建设用地5.9236公顷、未利用地0.3302公顷,以上共计41.6944公顷,作为洛阳市2021年度第十二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玉泉街、西至咸宁寨街、南至司马光路、北至梁村路;
地块2:东至安澜街、西至东棘街、南至用地界、北至科技大道;
地块3:东至光武大道、西至孝文大道、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
地块4:东至提驾庄街、西至光武大道、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
地块5:东至柿园街、西至提驾庄街、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
地块6:东至玉泉街、西至咸宁寨街、南至吉庆路、北至劝学路;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住宅用地、科研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李村镇李南社区集体土地9.560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9.2713公顷、其他农用地0.2890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上庄社区集体土地9.104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6.2568公顷、果园0.2788公顷、林地1.7567公顷、其他农用地0.8119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新民村集体土地6.7987公顷,其中农用地2.3335公顷(耕地2.0458公顷、林地0.1463公顷、其他农用地0.1414公顷)、建设用地4.4652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南寨社区集体土地0.206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1677公顷、其他农用地0.0387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偏桥社区集体土地4.2360公顷,其中农用地2.6511公顷(耕地2.3928公顷、林地0.250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80公顷)、建设用地1.4584公顷,未利用地0.1265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油赵社区集体土地7.2310公顷,其中农用地7.0273公顷(耕地6.8541公顷、其他农用地0.1732公顷)、未利用地0.2037公顷;
拟征收诸葛镇梁村社区集体土地3.576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3.0497公顷、其他农用地0.5263公顷);
拟征收诸葛镇方楼社区集体土地0.981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8945公顷、其他农用地0.0873公顷);
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拟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经开分局、伊滨区征迁处、李村镇政府、诸葛镇政府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拟召集区信访局、区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经开分局和李村镇、诸葛镇政府等单位及拟征地村(社区)、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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