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洛阳讯 编辑张姗姗 5月21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挂牌九宗土地,均为住宅用地。出让总面积约468.77亩,起拍总金额约37亿元!今年来,这已经是洛阳第三次比较集中的供地。
土地编号:LYTD-2021-37
37#地块位于洛龙区太康路与龙门大道西南角,为商住用地,出让面积约47.46亩(31640.195平方米),起拍总价47942万元,约1010万元/亩,起拍楼面价约5051元/㎡,1.0<容积率≤3.0,绿化率≥35%,建筑密度≤20%。地块为无底价拍卖,网上拍卖开始时间为6月9日9时30分
该地块西侧为洛阳公务员小区。
37#位置参考
土地编号:LYTD-2021-38
38#地块位于西工区王城大道与瀍涧大道东北角,为商住用地,土地出让面积约64.178亩,起拍总价为47112万元,约734万元/亩,起拍楼面价约3146元/㎡,1.0<容积率≤3.5,绿化率≥35%,建筑密度≤25%。地块为无底价拍卖,网上拍卖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9日10时。
地块北侧为旭辉时代天际项目一期,该地块或为旭辉后续地块。
洛阳又一次集中供地来袭!38#位置参考
土地编号:LYTD-2021-39
39#地块位于西工区瀍涧大道与冠芳路东南角,为商住用地,土地出让面积约90.821亩(60547.23平方米),起拍价59034万元,约650万元/亩,起拍楼面价约3362元/㎡,1.0<容积率≤2.9,绿化率≥30%,建筑密度≤20%。本地块为无底价拍卖,网上拍卖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9日10时30分。
地块东北角规划为学校用地,该地块为和昌中央城邦后续地块,学校为已签约的洛阳双语实验学校。
39#位置参考
土地编号:LYTD-2021-40
40#地块位于瀍河区启明南路与下园东路西北角,为商住用地,土地出让面积10.356亩(6903.7平方米),起拍总价7662万元,约739.86万元/亩,起拍楼面价约3171元/㎡,1.0<容积率≤3.5,绿化率≥35%,建筑密度≤20%。本地块为无底价拍卖网上拍卖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9日11时。
LYTD-2021-40地块须明确:该地块为安置房建设用地。该条件由瀍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40#位置参考
土地编号:LYTD-2021-41
41#地块位于西工区瀍涧大道以南、国花路以东,为商住用地,土地出让面积4.031亩(2687.483平方米),起拍总价2975万元,约738.03万元/亩,起拍楼面价约3690元/㎡,1.0<容积率≤3.0,绿化率≥25%,建筑密度≤25%。
本地块为无底价拍卖,网上拍卖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9日11时30分。
41#位置参考
土地编号:LYTD-2021-42
42#地块位于伊滨区兰台路与道湛街西南角,为商住用地,土地出让面积109.49亩(72993.146平方米),起拍总价76643万元,约700万元/亩,起拍楼面价约4038元/㎡,1.0<容积率≤2.6,绿化率≥35%,建筑密度≤20%。本地块为无底价拍卖,网上拍卖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9日15时30分。
42#位置参考
土地编号:LYTD-2021-43
43#地块位于西工区瀍涧大道以北、规划路以东,为商住用地,土地出让面积21.845亩(14563.634平方米),起拍总价16063万元,约735.32万元/亩,起拍楼面价约3151元/㎡,1.0<容积率≤3.5 ,绿化率≥35%,建筑密度≤25%。本地块为无底价拍卖,网上拍卖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9日16时。
该地块具体位置不详。
土地编号:LYTD-2021-44
44#地块位于老城区九都东路以南、金业路以东,为商住用地,土地出让面积16.227亩(10818.006平方米),起拍总价14295万元,约880.94万元/亩,起拍楼面价约5286元/㎡,1.0<容积率≤2.5 ,绿化率≥35%,建筑密度≤20%。本地块为无底价拍卖,网上拍卖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9日16时30分。
44#位置参考
土地编号:LYTD-2021-45
45#地块位于高新区孙石路与周山大道西北角,为商住用地,土地出让面积104.358亩(69571.997平方米),起拍总价99141万元,约950.01万元/亩,起拍楼面价约4914元/㎡,1.0<容积率≤2.9 ,绿化率≥35%,建筑密度≤25%。本地块为无底价拍卖,网上拍卖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9日17时。
洛阳又一次集中供地来袭!45#位置参考
根据《孙旗屯村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显示,该地块原为建业尊府备用地块。4月8日晚,孙石公路以南、黔川路两侧25#商住地块开拍,该地块原规划也是建业尊府后续地块,却意外被美地置业抢下。此次45#地块挂牌,不知土拍当日情形又会如何。
6月9日,锁定乐居洛阳,一起见证土拍答案!
资料图片
LYTD-2021-45地块须明确:由竞得人在指定地块无偿配建10万平方米安置房用于安置村民,由高新区管委会与竞得人签订补充协议,高新区棚改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安置房建设和商业开发同时实施。上述条件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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