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洛报融媒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月5日起,我市将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费用由65元/人次调整为60元/人次,核酸检测试剂价格暂无变化,仍按采购价格单独收费。
今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通知,对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项目进行调整完善,并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确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标本混采检测收费标准。
按照此前收费标准,关于核酸检测的费用,我市市区医院及县级医院均执行统一标准——单次检测费用不超过80元。其中,检测价格为每次65元,相关检测试剂价格15元。此次调整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费用由65元/人次调整为60元/人次。也就是说,做一次检测加上试剂费用,总花费将不超过75元。
此外,核酸检测医保支付标准也同步下调,“应检尽检”八类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由80元/人次调整为75元/人次,样本混合检测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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